QQ号莫名被盗,给朋友造成的损失是否担责? |
发布时间:2019-06-03 11:05:44??来源:法治hg6686tv|官网网?? |
兰州市王先生咨询:上个月我的QQ号被盗,盗号人以我的名义向我的好友要求充话费甚至借钱,造成几名好友不同数额的损失。请问,我作为QQ号的所有人,是否应当对好友被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? 记者连线崔璐律师解答:《侵权责任法》规定: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,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,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,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。王先生作为QQ号码的所有者,负有管理责任及安全保障责任,但作为普通的网民是很难阻挡他人对账号密码的窃取,且对盗号人的诈骗行为完全不知情。另外,作为受害人不确认对方真实身份信息就贸然充值,自身也存在过错。因此,王先生不应承担赔偿责任。 (记者 王昊 整理) |
责任编辑:李锦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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